工作研究

     

“我们身边的共产党员先进性事迹报告会”之七

 

做人民满意的调解员

国家司法部“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三台县安居中心法律服务所所长   陈德平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叫陈德平,是三台县安居中心法律服务所所长。我报告的题目是《做人民满意的调解员》。

在安居镇及其周围镇乡,纯朴的村民之间有了矛盾纠纷,总是喜欢请我去调解。村民们说我讲的“法”有情有理,通俗易懂,让人信服。近年来,农村婚姻纠纷案件出现了逐年增多的趋势,这些看似“屋里事”,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家庭稳定、邻里关系,严重的还会引发刑事案件。我在调解这些纠纷中逐步探索总结出了一套 “土办法”,使这些难断的家务事,化干戈为玉帛。

有一次,一对夫妻到司法所要求离婚,我了解到他们之间,只是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并没有大矛盾。我说感情破裂才能离婚,并用农村土话来解释“感情破裂”的含义:婚姻像房子,能住就住,有点缝隙和点泥巴一补就好了,实在住不得了,才能拆了盖新房子。我对他们说:“我看你们的‘房子’现在还很好,怎么舍得盖新房子?”听完这番话,这对夫妻相视而笑,手拉手走了。

在宝泉乡宝泉村住着王、罗两家,王家有一女,罗家有一儿,儿女俩从小青梅竹马,后来,两家结成了亲家,土地一块儿种,饭也一起吃,时间久了,双方老人之间就有了矛盾,双方父母都要干涉小两口的事情,小夫妻俩夹在中间受气,最后竟然被迫要求离婚。我在调解这件特殊的家庭纠纷时发现,原因出在双方老人身上,虽然孩子们已成家,但老人们总认为儿女是自己的好,硬是互不相让。小夫妻俩却一言不发,我就当着三方向两家老人讲解“夫妻关系”、家庭关系,我说:“夫妻关系,老的只管老的,小的只管小的,各家屋里头的事各家管。”我又给三方分别做工作,三对夫妻终于高兴地回家了,后来,小夫妻俩专门到司法所感谢我,十分激动地说:“幸亏陈所长给调解好了,如果当时离了,现在就后悔死了。”

20045月,安居镇一名姓吴的退休工人过不惯农村生活,拿着每月几百元的退休工资,独自到集镇上居住,不管农村的结发妻子.妻子年岁已高,生活无着,经过村、镇多次调解没有结果。吴某之妻一见到我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高呼:“陈所长,你要救我的命哦!”说罢,这位八十多岁的老人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我立即把她搀扶起来耐心安慰,问明原委。原来,吴姓夫妻已经结婚60多年,吴某现在不愿与其妻共同生活,也不给其妻子生活费,他们的独生儿子因病死亡多年,孙女在外地打工。我立即找到吴某做工作,给他讲婚姻法,关于夫妻的权利义务,一次,二次,三次,吴某就是不听。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我想到吴妻生活无着落而彻夜难眠,苦苦思索解决的办法。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突然想到了吴某的孙女,何不请她回来配合做工作。吴的孙女回来后,我又再次给他们讲解法律的规定,农村风俗,60年的夫妻情分,吴某最终被亲情打动,自愿每月支付其妻扶养费120元。

在调解中,并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坐下来平心静气商谈,有的突发事件还十分危险,当事人都想占上风,互不相让,如果调解人处理不当,就有可能使纠纷升级,酿成血案,甚至伤及无辜,造成更大的损失。农村里绝大多数群众是懂道理的,只要我们依法调解,站在公正的立场,带着浓厚的感情,不怕吃苦,不怕受气,挨骂,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就没有解不开的疙瘩。

19982月,菊河乡跑马村与同春村的部分群众为一口新水井发生矛盾,当地乡村干部前去调解,激怒的村民却将乡村干部的摩托车掀翻,纠纷双方各组织了几十人到新水井旁,一方要填井,另一方要护井,形势十分危险。我闻讯赶到现场时发现双方都做好了械斗准备,冷静思考片刻后立即向在现场的群众宣传法律,讲明道理,并承诺负责把此事解决好。等待部分村民暂时散去后,我对现场进行查看,向当地干部群众把水井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发现跑马村打了新井后,同春村的旧井没有一滴水了,断绝了所有的生产生活用水。同春村的群众急呀,我动情地对两村的群众说:“大家世代同饮一井水,应该算是一家人,何必要相互打斗伤和气?双方坐下来谈嘛!打了新井会有新办法的!”我先组织双方选出谈判代表,然后组织学习《水法》等法律,给他们讲道理,我提出“按人口和土地的总量分水,跑马村占六成、同春村占四成,出水管按四、六口径,安分水管道”的解决办法, 这两个村的群众,觉得符合实际, 时值寒冬腊月,他们又被我冒着严寒进村入社,调解纠纷所感动,心悦诚服地接受了我提出的用水方案,一场险些发生的群体性械斗终于被化解了。

19993月,郪江镇政府组织整修鲁千支渠,建中乡民工代某突发精神病,用扁担将郪江银桥村蒋家的两个小男孩打死了。死者父母哭闹着将孩子的尸体放在镇政府办公桌上,要求镇政府赔偿,并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前谁移动小孩尸体,就找谁拼命。当时正值逢场天,在很短时间内就围拢了三四百人,不仅影响正常办公,还可能引发其他群体性事端。郪江镇政府负责人打电话向我求援,我火速赶到目的地发现死者父母悲痛万分。如果这时进行调解,即使有法可依,他们未必听得进去。我就先将死者的爷爷婆婆等亲属组织在一起进行安慰,他们认为我是去解决问题的,将我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我不急不气,心平气和地对他们说:孩子遭意外,哪个都心疼,事情不出也出了,只有依法才能解决,如果继续这样闹下去,本是受害方,会成为没有理的人,俗话说,“打酒只认提壶人”,谁承包这个工程找谁索赔才对。我一口气讲了近两个小时,从情讲到理,又从理讲到法,嗓子都要说哑了。死者的亲人终于被打动,同意将小孩的尸体运走。围观的群众也全部散去,后来,在我的协调下,法庭及时开庭审理了此案,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观桥镇石亭办事处清莲村7社刘兆辉与左尚明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长达20多年,经过村、社干部和派出所干警多次调解,均未解决纠纷。今年1月,刘、左两家再次发生打架事件,造成三人受伤,经派出所调解未果。我得知此事后立即驱车前去调查了解纠纷详情,在掌握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在腊月三十天,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我首先讲解《民法通则》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指出左尚明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刘兆辉房前搭建草棚,影响了刘兆辉的通风、采光,且搭建草棚未经批准属违法行为,必须限期改正。然后又讲“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双方很快就草棚拆迁、人身损害赔偿达成了协议,并当场履行。双方当事人万分感激地说:多年恩怨一朝了,我们今年终于可以过个开心年。

我从事调解工作十多年,成功调解纠纷1000余件,只不过是作了些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事,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崇高的荣誉。20014月,我被国家司法部评选为“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走进了人民大会堂,受到了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的亲切接见;1999年,安居中心法律服务所,也被评为“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

我将以此为起点,为构建和谐绵阳,打造出一个个和谐的社会细胞,继续做好我喜爱的调解工作,做人民满意的调解员。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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