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

     

三台农民工思想道德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市委宣传部的安排,为了准确把握农民工在新时期的思想状况,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到输出民工比较集中的潼川、景福、西平等镇通过与民工家属、村社干部座谈,通过电话、短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对我县外出农民工思想道德状况进行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于后:

一、农民工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农民工及其思想道德建设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目前,我县外出务工农民达33.2万人。在进城务工农民中,80%18--35岁的青壮年,70%具初中以下文化水平。从事的行业主要要分布在建筑、纺织、装卸、环卫、个体工商和家政服务等方面。

多年来,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是巨大的。他们在建筑、环卫等城里人不愿干的苦、脏、累行业中已成为主力军;他们把劳动所得寄回家乡,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了大量资金;他们往来于城乡之间,成为城市现代文明下乡的桥梁;他们在城市学到了知识和技能,回乡后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生力量;他们接受工业劳动的训练和工人阶级思想观念的影响,逐步成为工人阶级的后备军;他们增强了工人与农民、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联系,成为新时期工农联盟的新纽带。

二、农民工的思想状况

(一)主要表现

通过深入调查,我县农民工思想状况的主流非常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强烈希望脱贫致富。90%以上的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目的是为了多挣钱,外出务工收入已占农村家庭收入的50%以上,甚至更高。

二是任劳任怨诚实肯干。农民工大多分布在最脏、最累、最苦的行业,其就业形式多为雇工,他们普遍珍惜工作机会,以其诚实肯干、任劳任怨的良好品德,获得了用工单位或雇主的青睐,跳海救人的英雄彭乾维、重庆优秀务工青年张仕旭等就是我县外出务工农民中的杰出代表。

三是维权意识提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农民工的权益,加大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打击力度,在这种背景下,三台大部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增加,在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四是在一些现实问题面前还有很多无奈。一些用工单位没有为他们办理工伤、医疗等各种保险,他们害怕失去工作不敢和用工单位较真;子女入学、就医无法和城市居民一视同仁;老家的土地、父母照顾、留守学生的上学与生活管理等问题让人放心不下但又没有找到更好的解决途径。

(二)次要表现

相对于大部分农民工思想状况的良性表现,还有少部分农民工由于各方面原因,他们的思想状况还与整个社会的发展格格不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遇到拖欠工资、同工不同酬、随意解聘等现象时,不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文明素质较低。一时难于适应城市生活,受歧视的事情时有发生。

三是市场意识较差。劳动技能不强,就业渠道狭隘。

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与城市居民相比,进城务工人员仍然是弱势群体,比如在城市就业市场竞争的弱势、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不足等等,致使进城务工人员仍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还有少数市民对进城务工人员存在一种不公正的心理,个别人甚至存在歧视行为。

在调查中也发现部分农民工存在着对国家方针政策的关注理解不够;安全感普遍缺失;歧视问题难以在短期消除等。其中歧视问题反映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在工作机会受歧视限制、社会保障歧视、日常生活中受歧视以及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等方面。

三、对策及建议

思想道德素质是一个民族文明素质的核心,是精神文明的灵魂,它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因此,加强农民工的思想道德教育非常重要,对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加强农民工的思想道德教育。

进城农民工已成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对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国家的长治久安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进城民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关键。建议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进城民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将这项工作列为确保一方平安、加快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提上议事日程。对这项工作,进城民工较多地区的党政部门,应当有部署、抓落实、抓指导、抓检查督促;制定有关法规,采取切实措施,理顺关系,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抓紧建立科学有效的外来人口教育机制;将外来人口的思想道德教育列为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制定标准,量化指标,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督促。

(二)进城民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建议各地进一步加强立法,健全法规制度;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形成自上而下一杆子插到底的管理和教育网络;责成公安、劳动、工商、新闻、宣传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动员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把进城民工纳入管理和教育的渠道,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为了尽可能扩大进城民工的有序流动,减少无序流动,建议各地采取以下措施:(1)劳动部门要摸清城市对外来工的需求情况,积极与外来工输出基地联系,有计划、有组织地招用民工,禁止用工单位私招乱雇;(2)在城市郊区开办价格低廉的流动人口公寓,使进城民工集中居住,集管理、服务、教育于一体;(3)加快推进城市户口管理的信息化,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网和信息库,实行常住化管理。(4)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对居民出租房屋要进行严格的登记、注册,并分片包干,对零散居住、无序流动的进城民工加强管理和教育。

(四)加强优秀民工的宣传。十几年来,进城民工中涌现出不少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他们当中有生产技术操作能手,有自学成材的典型,有见义勇为的英雄,有各地评出的十佳外来工等等。但是,在大众传媒中,尤其在文艺作品中,正面宣传进城民工先进形象的作品却不多见。建议新闻宣传部门要多宣传进城民工为城市经济建设所作的贡献,以及他们中的先进典型;还要澄清市民中一些模糊认识,不能将某些社会犯罪现象笼统地归罪于进城民工,要把进城务工人员与流窜犯罪分子区别开来。

(五)办一些面向农民工的报刊。到目前为止,国内尚无一份面向进城民工的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或刊物。在大众传媒中,也很少有正面反映他们的生活和适应他们需要的内容。建议中央责成有关部门创办面向进城民工的刊物,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城市文明行为规范,帮助他们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心声。

(六)举办各种形式的农民工培训机构。进城民工中,70%以上只具有小学或初中文化水平。帮助他们提高素质,才能促使他们融入城市现代生活,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创办各种形式的民工学校,是对进城民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建议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创办各种形式的民工学校,广泛吸引进城民工参加学习,开展文化知识、法律常识、计划生育、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教育以及劳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各方面的素质。

第二,加强对农民工技能培训。

强化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和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已经获得的教育严重欠缺,进入城市后,他们的继续教育也没有得到城市教育体系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关注,仅有的一点企业岗前培训也是流于形式的多。这从一些高危行业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基本是农民工就可见一斑。大量的培训任务还是落在了使用农民工的企业上,建议保证农民工学习培训的时间和适时增加农民工培训中的思想政治内容,包括工人阶级意识教育、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文明素质教育等。建议有关方面能够编写出适合农民工学习培训的通俗易懂的教材。

第三,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要在全社会树立权利面前人人平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城乡之间人人平等的理念;进一步清理和废止对农民工的各项歧视和限制政策,坚决制止向农民工的收费和变相收费;尽快出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加强各行业尤其是高危行业对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管理,强制推行农民工的基本工作、生活条件标准,着手解决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缺失的后顾之忧。

第四、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

建国以来,我国在城乡关系上基本采取的是对城市、居民一套政策,对农村、农民是另一套政策一国两策的局面虽然在改革开放后有所调整,但农民工的国民待遇问题却依然踏步不前。户口壁垒、政策歧视、不合理收费等,不仅迫使农民工处于一种无权地位,也使农民工的权益屡受侵犯,拖欠工资、人身羞辱、随意罚款、工伤事故得不到保障……农民工在城市里一直处于一种二等公民的位置。要实现农民工的正常国民待遇是一个多重角色反复博弈的过程。首要的,就是要排除其中的制度障碍。制度性的排斥是造成农民工目前处于这种不公正、不平等状态的根源。农民工在城市身份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使他们只能游离于体制外,寻找那些不受任何保护的边缘职业和底层职业。而且,许多地方政府出于地方集团的利益,对农民工制定歧视性规定和加收不合理费用。更为重要的是,二元户籍制度和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加深了农民与城镇居民在经济、政治、文化、心理方面的区隔,也使农民成为被计划体制彻底抛弃的局外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确保农民工的各项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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