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科技城党工委综合办,各园区党工委党群部,市级各新闻单位:

为了确保2008年四川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 省委宣传部要求,现将四川省教育厅有关高考的宣传要求下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此要求进行招生宣传报道。 

附:2008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宣传要求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

200867 

附:

2008年四川普通高校招生宣传要求

(200864)

高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十分关注。加之今年发生地震灾害,增大了组织工作的难度。目前,高考临近,高考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宣传口径,明确宣传任务和责任,共同做好招生宣传,特提如下要求:

一、增强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的责任感

认真做好高校招生考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招生考试舆论环境,对于保证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今年特殊的背景下,做好招生考试宣传工作,就更显得非同寻常。各新闻单位要规范宣传行为,认真开展好招生宣传,赢得人民群众对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

招生宣传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按照“办人民满意的高考”的要求,准确、适时、适度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宣传的主要内容: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招生工作的程序、规范和要求;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诚信考试的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原则;针对外界对招生工作产生的误解、疑虑及谣言进行解疑释惑等。

三、严格规范宣传行为,确保招生考试顺利进行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教办[2006]11),对招生宣传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新闻单位一定要规范宣传行为,做到以下几点:

l、坚持正面宣传原则,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正确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坚决反对为了追求看点、卖点而不负责任、不顾社会影响的宣传。对高考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要按照宣传、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以省教育、招生部门发布的新闻通稿为依据进行宣传报道,不得自行改动新闻通稿的基本内容。更不得自行其是,随意炒作。

2、新闻媒体对考点、评卷、录取工作场所的采访活动由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未经许可,任何媒体不得擅自进入采访。各媒体采写的重要新闻稿件,必须经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方能刊用。

3、今年我省高考继续实施自主命题,高考后,各新闻媒体不得刊登高考试题及参考答案;不得刊载有关高考试题的分析评价文章;不得在媒体上公布高考成绩优异者名单,如高考状元等;不得围绕任何考生个人进行宣传炒作;不得进行高考录取分数线地区差异和考生因经济困难无法入学等方面的报道炒作。特别是今年,不得对招生计划的安排、延考区、非延考区升学率等进行报道。

4、对招生院校的宣传必须客观全面、真实准确,严禁虚假或带有误导性的报道。

5、各新闻媒体要严格遵守招生宣传工作制度、纪律、程序及要求,对违反宣传工作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追究有关新闻媒体和记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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