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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转播绵阳电视台节目的通知》(绵委宣发[2007]41号)文件精神,我部于1月23日组织市广电中心分别对各县市区的节目转播工作进行了集中检查。1月31日市广电中心又对各县市区进行了再次复查。现将两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行动迅速,落实情况良好。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我部文件精神,把完整转播绵阳电视台节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截止1月31日,全市各县市区都全部转播了绵阳电视台一、二、三套节目,绝大多数县市区做到了转播完整,画质清晰不插播广告。
二、转播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县(市、区)未使用标准频道转播,导致二、三套节目信号飘移、时连时断。二是画质不高,清晰度不够,除绵阳一套外,二、三套节目普遍存在画面模糊。三是极个别县重视程度不够,有应付行为,将二、三套节目与其他省台节目共用一个频道,时转时换。四是宣传力度不够,个别地方用户不会搜索,导致县上虽然转了,用户不清楚,收视率较低。
三、进一步做好节目转播工作的几点要求。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要加强领导,组织广播电视局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绝不能消极应付。我部将组织有关单位不定期明查暗访,进行通报。市广播电视局要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的目标考核。市广电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在转播技术上、宣传引导上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转播工作中的服务工作,同时,努力提高节目质量,不断增强节目的影响力。 |